阿里巴巴國際站必看:全面解析美國兒童玩具合規要求,CPC證書與檢測報告助您輕松通關">
為了確保各位商家出口的兒童玩具符合美國市場的要求,平臺提醒貴司及時為貴司店鋪內的在線交易商品或者有訂單的商品辦理檢測報告和CPC證書。平臺將對您的在線交易商品或店鋪內的訂單進行不定期的合規性檢查。若發現商品或訂單缺乏必要的資質證明,平臺將對這些商品或訂單內的商品執行美國市場的屏蔽。此外,若您的店鋪內有多個商品或訂單未能提供合規資質,平臺將加強對您店鋪內同品類商品的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對單個無合規資質商品實施美國市場屏蔽,或對店鋪內同品類商品執行美國市場屏蔽等措施。
1定義
兒童玩具供 12 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
2法規要求及平臺管控

3常見問題答疑
兒童玩具需要檢測和認證嗎?
所有針對12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必須經過第三方測試,根據檢測報告出具CPC證書,證明其符合適用的兒童產品安全法規,包括16 C.F.R.第1250部分適用于兒童玩具的規定。
玩具安全標準是什么?
“玩具安全標準”指的是16 C.F.R.第1250部分所納入的ASTM F963-23版本。注意,其標準版本會不定期更新。
哪些年齡段的玩具需要第三方檢測和認證?
主要為12歲及以下兒童設計或預定的玩具必須由CPSC(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認可的第三方測試實驗室進行第三方測試,并且由制造商或進口商在兒童產品證書中進行認證。
盡管 ASTM F963 適用于供 14 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但聯邦法律要求對受兒童產品安全規則約束的物品進行第三方測試。法律將“兒童產品”定義為設計或主要供 12 歲或以下兒童使用的消費品。
兒童玩具需要遵守哪些要求?
兒童玩具除了需遵守 16 CFR 第 1250 部分的要求,還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4.1 小部件禁令和窒息危險標簽:針對3歲以下兒童的產品不得含有小部件,并確保在測試后不會釋放小部件。同時,某些含有小部件、氣球、小球或彈珠的玩具必須附有警示標簽。
4.2 油漆中的鉛和類似表面涂層:針對12歲及以下兒童的產品,其油漆和/或類似表面涂層中鉛的含量不得超過0.009%(90 ppm)。
4.3 總鉛含量:針對12歲及以下兒童的產品,任何可接觸的部件中總鉛含量不得超過100 ppm(0.01%)。
4.4 鄰苯二甲酸鹽:針對12歲及以下兒童的玩具,其任何可接觸部件中不得含有超過0.1%(1000 ppm)的任何受管制的鄰苯二甲酸鹽。
4.5 追蹤標簽:根據14(a)(5)(A) of the CPSA ,15 U.S.C. § 2063(a)(5)(A)法規追蹤標簽需包含以下識別信息:
制造商、進口商或自有品牌商的名稱。
生產地點和生產日期。
制造過程的詳細信息(如批號或運行號)或其他識別特征。
任何有助于確定產品具體來源的信息(如制造廠地址)。
注意:標簽應清晰可見,永久性地固定在產品及其包裝上。
兒童玩具警告標簽要求有哪些?
根據《聯邦有害物質法》(FHSA)的第2(p)條和第24條,某些物品未按要求貼標簽,這些物品將被視為貼錯標簽的危險物質。
5.1 水上玩具( Aquatic Toys ):用于承受兒童體重并用作淺水中游戲工具的物品(無論是否充氣)。這不包括洗澡玩具、沙灘球和美國海岸警衛隊批準的救生設備。

5.2 嬰兒床和游戲圍欄玩具 (Crib and Playpen Toys ):

5.3 移動玩具 (Mobiles):
5.3.1專門為附在嬰兒床或游戲圍欄上設計的移動玩具,以及后來可能被移動到墻壁或天花板上的移動玩具,警告語:

5.3.2 專門設計用于附在墻壁或天花板上的移動玩具,警告語:

5.4 嬰兒車和手推車玩具(Stroller and Carriage Toys):

5.5 成人組裝的玩具(Toys Intended to be Assembled By an Adult):

5.6 模擬防護設備(Simulated Protective Devices):

5.7 帶有功能性銳利邊緣或尖頭的玩具( Toys with Functional Sharp Edges or Points):
——供年齡在 48 至 96 個月之間的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玩具帶有易接觸的潛在危險銳利邊緣或尖頭,而這些銳利邊緣或尖頭是玩具功能的必要組成部分,則應按照 5.3 的規定在包裝上貼上安全標簽,說明玩具帶有銳利邊緣或尖頭,或者兩者兼有。
5.8 小物件、小球、彈珠和氣球(Small Objects, Small Balls, Marbles, and Balloons):
5.8.1 任何設計用于至少3歲但不滿6歲兒童使用且包含小部件的玩具或游戲,如果包含小部件,必須附有或包含以下警告性聲明, 這不包括書籍和其他紙制品、蠟筆、粉筆、鉛筆和鋼筆等書寫材料、造型粘土和類似產品、手指畫、水彩和其他顏料套裝,以及16 CFR 1501.3中識別的任何其他物品(氣球除外)。

5.8.2任何乳膠氣球,或者包含乳膠氣球的玩具或游戲,必須附有以下警告性聲明:

5.8.3 任何設計給三歲以上兒童使用的小球必須附有以下警告性聲明:

5.8.4 任何為至少3歲但不到8歲兒童設計的、包含小球的玩具或游戲都應附有以下警告性聲明:

5.8.5任何為3歲或以上兒童使用的小彈珠都應附有以下警告性聲明:

5.8.6 任何為至少3歲但小于8歲兒童設計的、包含彈珠的玩具或游戲必須附有以下警告性聲明:

注意上述警告聲明展示要求如下:
注: 此警告應放置在任何用戶可更換保險絲或電路保護裝置的位置。制造商應說明零件編號或等效編號。
5.13 含紐扣電池或硬幣電池玩具(Toy contains button or coin cell batteries):

have been swallowed or placed inside any part of the body, seek immediate medical attention.
5.14 對于氣球或包含氣球的玩具或游戲(For a balloon or a toy or game that contains a balloon):

5.15 磁鐵 (Magnets):
在ASTM963-23 標準第4.38中指出磁性/電氣實驗裝置的包裝和說明書應按照在ASTM963-23 第5.3的規定攜帶安全標簽。標簽應由安全警示符號組成,隨后是信號詞“警告”,并且至少包含以下文本或等效文本,這些文本清楚地傳達了相同的危險警報信息:
“This product contains (a) small magnet(s). Swallowed magnets can stick together across intestines causing serious infections and death. Seek immediate medical attention if magnet(s) are swallowed or inhaled”
5.16特殊說明:
宣傳材料——包裝、玩具附帶的宣傳資料以及銷售點展示不得使用與玩具安全標簽上的使用說明、組裝說明或年齡分級不一致的文字、聲明或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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