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了五起网络传销犯罪的典型案例,小编对五起案例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了其中五大特点。
导读
一、五起典型案例情况分析表
二、网络传销案件的五大特点
三、张某冒用公益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01五起典型案例情况分析表
经统计,此次最高人民法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五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例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02网络传销案件的五大特点
据统计,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监总局公布的五起传销犯罪典型案件共呈现出五大特点:
特点1:4起案件在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最终都被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特点2:五起案件均发生在互联网领域,属于网络传销。其中,仅一起案件为金融/资金盘传销。
特点3:五起典型案例中,共2起案件发生在江苏。此外,山东、浙江、湖南等地均有案件分布。
特点4:网络传销案件通常以“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新技术”等为噱头,借助互联网新媒体,由“线下拓展”向“线上线下聚合”。涉案项目由“实体商品”向“虚拟商品”发展变化。
特点5:虽然网络传销的隐蔽性、迷惑性更强,不明真相的参与者一时难以识破组织者的骗局,但本质依然是通过各种途径骗取钱财。
03张某冒用公益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基本案情】
2013年5月,被告人张某注册成立善某汇公司。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张某伙同查某、宋某等人,开发了“善某汇众扶互生会员系统”并上线运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开展传销活动。
【裁判结果】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
一审宣判后,张某提出上诉。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